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潍坊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潍科教发[2022]3号)相关要求,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在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转专业工作由学生自愿申请,过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英超 高凤
副组长:闫友军 付耀美 赵新凯
成 员:李慧超 李国福 辛延伟 张迎建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具备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资格,注册手续齐备。
2.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一)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热爱拟转入专业,且有一定特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和发展潜质。
2.已取得拟转入专业的相应成果,如获得专利,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作品,在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等。
3.学生因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等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学生休学创业成果显著,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得到社会和学校认可,已经办理复学手续的。
(二)不符合以上4条规定,但特殊专业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或休学学生复学时已无原专业的,由学生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单独研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潍坊科技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审批表》(附后),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单独研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4.艺术类、师范类、普通类跨类调整的。其中,春季高考学生不可跨专业大类进行专业调整。
5.五年一贯制专科、三二连读专科转入大专段,或专升本升入本科的学生。
6.在校期间有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
五、转专业流程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拟转专业学生须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如实填写附件1《潍坊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承诺书》、附件2《潍坊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的填写附件3《潍坊科技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审批表》)
2.转出二级学院资格审查
3月11日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学院按照报名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转出资格,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报名时所在专业总人数的10%。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依次按照学生第一学期《大学外语Ⅰ》、《高等数学(一)A》、《C语言程序设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大学外语Ⅰ》、《高等数学(一)A》、《无机及分析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进行排序。
经初审通过的学生,其审批表由学生本人3月11日前送达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科313办公室(联系人:赵新凯老师),未通过学生的审批表留本学院存档。
3.转入二级学院资格审查
3月12日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专业类别、录取批次、在校学习成绩等进行复查,做好学生信息登记,并签署意见。
4.组织转专业测试
3月12日下午3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转专业测试,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测试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按工作方案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相关科目测试,测试结束后向学生公布成绩。
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3月12日15:30-17:00
测试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E20-313
2025级各专业拟转专业计划及测试课程

5.转入考核总评成绩构成方式
转入专业个人得分=转出专业个人得分×70%+转入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30%。
6.转入录取原则
根据各专业可接收名额,按照各专业允许转出学生报考该专业的转入考核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转入。
六、名单公示与报道
1. 转入二级学院上报转专业相关材料
3月16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将学生《潍坊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2025级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统计表》(含电子版)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印章后报教务处。
2.名单公示
3月17-18日,教务处汇总后,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复核,并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结果适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个工作日。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转专业空额均不递补。
3.转专业学生报到
公示期满,转专业学生名单确定后,转专业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二级学院,各转入学院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负责通知学生于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办理相关手续。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协助学生办理转出手续,并调整教务系统中转专业学生的相关信息。被批准转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学生接到通知后及时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报到并安排上课等事宜。
注:
学生转专业后的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其中转专业学年的学费,转入专业学费高于转出专业学费的,需要补缴差额;转入专业学费低于转出专业学费的,学费差额不予退还。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2月8日